我想认识一个人,一个和我很想的人,觉得她一定是我的好朋友,有很多机会,可我不善于和陌生人说话,所以最后我们也只是半生不熟的样子。后来上了高中不在一所学校,也没什么联系了,刚到新的学校很没意思,就决定给她写信,开始她回了几封,后来没有回,我差不多半年给她写一封信,现在一直在等。我坚信她一定是我的好朋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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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我看到两条名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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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有些东西失去了就不会再回来;我害怕失去你所以做事总是缩手缩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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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不要在喜欢的人面前张牙舞爪(一个美国总统说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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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我才恍然发现,我以前总是在她面前缩手缩脚,有时又张牙舞爪;以前连她的眼睛都不敢看;有时却做些夸张的事引她注意,我真是个傻帽。现在想想都想乐。还是做自己的好。我总是爱后悔。所以后来我写的信把我怎么想得都告诉她了。她回信最好,不回也不要紧,我只是想不让自己后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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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高中半年后认识了shmily;我从来没有像她这样的好朋友,我很幸运。那个笨蛋在bbs上把我称为白痴,我又不好直接骂她,那样不就露馅了。认识她之后吧,我就很少想以前那个想认识的人了,没想起不是忘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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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的真得没法最就算了,我应该珍惜现在拥有的。其实我的朋友也不少,为什么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个森林呢?忽略了别人,不值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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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我一想到这些就缺氧,头晕。忽然我就从人类进化成了猪。天天吃喝拉撒睡,睡醒吃饱打排球,要不和shmily粘在一起,看别人烦恼,我只想说“你们人类就是麻烦”。其实逃避也没什么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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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blink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