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
  • 1927阅读
  • 0回复

【公告】第三届全国业余排球比赛今年五一长假在上海举行 [复制链接]

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离线大江
 
发帖
6
蕊迷币
13428
声望
479
贡献值
0
好评度
0
糖果
40
黄金
584
转盘点数
27
心花
0
金蛋
0
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  发表于: 2006-03-21
[CENTER]第三届全国业余排球比赛(上海2006.5)规程[/CENTER]

一、比赛宗旨:全面活跃群众性排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,以人为本,以球会友,加强交流,追求卓越。在比赛组织上力求做到“水平更上乘、组织更精细、服务更贴心”。
二、主办单位:上海市排球协会

承办单位:上海时代名人排球俱乐部

支持单位:

三、比赛时间和地点:2006年5月2日至5日,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(虹口区车站南路28号)
四、参赛资格:

1、业余排球运动队。报名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90cm,非专业队员,场上比赛队员同时最多只能有2名运动员身高在185cm以上。每队运动员最多不超过18人,设领队一名,主教练一名,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。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生证明为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竞技比赛者;

2、名额分配:直辖市每个城市原则上是1个队、特殊情况不超过2个队,其他省和自治区每个城市不超过1个队、全省、自治区不超过3个队(以上分配为原则性的,不排除视具体情况而调整的可能性,目的是既要具有代表性、又要扩大交流)。组委会还将邀请香港、日本等境外的业余球队参赛。

3、报名费:每队600.00元人民币,被视为确认报名参赛的依据,报名时汇款交纳。

五、竞赛办法:比赛共分两组,即A组和B组,B组不限制参赛地区。每组10支球队,采用单循环式比赛,单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,前两局为25分制,决胜局15分制。A组和B组均单独计算比赛成绩;

六、竞赛及奖励办法:

1、 比赛采用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《排球竞赛规则》,比赛每赢一场得2分,每输一场得1分。积分相同的情况下,先依据Z值(得失小分比例)大小,Z值大者名次列前。Z值若再相同,按照C值(得失局数比例)排列,若仍相同,则设定相同名次;

2、 比赛网高2.38米;

3、 凡获得前三名的队伍组委会颁发奖杯或纪念奖品,其他队伍颁发纪念证书。比赛另设单项奖。

七、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具体信息请查询:http://www.xici.net/b276997/board.asp

快速回复
限80 字节
 
上一个 下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