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初中生課堂拒做功課拳打老師
06.03.2009 12:22
【商台互動中國組】內地於06年修訂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,規定教職人員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,學生受到了保護,反之,一旦有教師受到學生的辱罵、毆打,又有誰來保證教師的權利?日前,北京懷柔三中一名初二男生,酒後在上課時睡覺拒做作業,被老師質問後便揮拳相向,把該名女老師打至輕微腦震盪!
據一名與打人學生大明的同班同學的日記中所記載,事發當日大明在中午時與數名友人在外喝酒後返回學校,於生物課時趴在桌上睡覺而未有完成老師楊紅分咐的功課,於是楊紅把大明弄醒並發生爭執,期間大明更兩拳直揮向楊紅的頭部,事後校方把倒地受傷的楊紅送院救治,而這次學生打老師的事件也得到了該校多名師生的證實。
直到昨日,在醫院治療的楊紅出現惡心、嘔吐及四肢麻痺等輕微腦震盪的病癥,主診醫生表示,楊紅的病情仍需進一步的觀察,至於襲擊老師的大明據悉在其家長要求下,已把他接回家中。
為了不影響大明的成長及前途,亦考慮到他只是一個未成年學生,因此楊紅事後未有把被襲一事告知警方,而校方亦對該班的學生進行了心理輔導,並已就楊紅養傷期間的課堂作出安排,而且表明會對打人學生進行適當處分。
對於有未成年學生飲酒拒絕做功課而襲擊老師,網友都齊聲指摘大明的行為,也對現在的教學成效提出質疑,並指大明的雙親同樣責無旁貸,認為「養不教父之過」,同時也有網友覺得現在的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,使未成年人「有恃無恐」。